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怀化市溆浦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家电下乡明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广
2008-12-01 11:25  文章来源:溆浦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家电下乡明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广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0日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宣布从12月1日起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
  根据国务院部署,“家电下乡”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已经试点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第二批试点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3年1月底。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是新时期财政政策一项重大创新,该政策在全国推广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既有利于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于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缓解家电及相关产业的困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也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推广方案,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与三省一市试点方案相比,新增了洗衣机一个品种。按产品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此次“家电下乡”对财政负担政策也做了调整。虽然补贴资金仍由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但考虑到省以下财政普遍比较困难,财政部明确地方财政承担的20%改为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张少春说,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启动“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与去年同期相比,由于实施“家电下乡”,家电销售量增长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指出,初步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销售超过15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相当于20%左右的出口能力,可以基本消化这些产品的过剩产能。此外,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也将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

 

(编辑:谭勇军)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流通企业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2008-11-24 15:45
关于家电下乡试点政策的解答    2008-11-20 15:35
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0-25 15:38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10-20 15:3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