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本内容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际上是在农村建立现代化流通网络的一种形象说法。其核心内容为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将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以超市形式到农村投资建立、改造“农家店”,同时支持各类中小企业通过自愿连锁,以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目的是为了改善目前农村“不安全、不实惠、不方便”的消费环境,搞活农村流通,开拓农村市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县计划从200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培育300家农村连锁超市,基本上覆盖全国50%以上的行政村和80% 以上的乡镇,从而形成现代流通方式下的消费经营网络。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在“服务三农”、“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提出来的。目前农村市场由于受到网络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农村消费“不安全、不实惠、不方便”的现象很突出:不法分子把农村市场做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乐土,尤其是食品、药品、农资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质量往往得不到保障,坑农、害农事件屡屡发生,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受到威胁。同时,由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市场硬件设施投入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起来的农民消费水平的要求,绝大多数农民消费主要还靠原始的集贸市场和落后的代销店、“夫妻店”,“小件商品靠赶集,大件商品要进城”,农民消费十分不方便。
以商务部门为主的有关部门专门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出台了扶持政策:承办企业布建在我县范围内的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经验收合格后,将分别予以资金补贴和信贷支持,同时还将配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我县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情况
通过县招商局的努力争取,我县于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批准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今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德友超市、隆平高科、金城农资、溆浦农资、佳惠百货等五家企业被国家商务部核准为承办企业,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农家店”建设。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承办企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服务三农”、“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政府都成立了以县长梁永泉为组长,并由招商局牵头,财政、供销、工商、税务、卫生、质监、国土等部门参与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企业也都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工作班子。
二是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崭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套,也不是简单的把城市中的超市及其经营理念、商品结构原封不动地搬到农村,需要多个部门予以配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一个承办企业,要紧紧结合自身的特点,充分考虑当地农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根据规划,到2007年年底,承办企业将在我县共建设和改造农家店 65家。
三是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等标准,进行农家店的改造与建设。对于连锁、加盟方式的农家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培训、统一服务、统一价格、统一经营方针”六统一制度,对农家店的门店形象、广告宣传、货架货柜、地面墙面装饰、照明配置、商品陈列等都按相关标准做出了要求;对传统的代销店、“夫妻店”进行改造时,还要求其采取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进行台帐登记等措施;同时实施退出制度,对在试点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的农家店予以清退处理,确保农家店的布建质量。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快承办企业向农村延伸的步伐。为了迅速布建乡村农家店,县招商局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承办企业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并联合相关部门对承办企业不定期进行督促和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措施,予以及时总结和推广,进一步提高了农家店的建设效率和质量。
三、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几点要求
· 一是要对照标准,确保建设质量。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等标准,逐项逐条认真加以落实,确保农家店建设质量。
· 二是要落实责任,加快建设进度。承办单位和各加盟店要加大对店面的建设和改造投入,在11份要全面完成我县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确保省市检查验收合格。
· 三是要信守承诺,维护品牌形象。要把农家店建设成为诚信、优质、实惠、安全的农民自己的商店,让经营者得到合理的利益,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逐步建立起以承办企业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
溆浦县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