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源头关。对取得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不予“入市”,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二是把好宣传关。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不出售翻新旧家电。同时,在各乡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宣传购买条件、家电挑选及使用常识,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发放家电下乡宣传册1000余份。 三是把好检查关。坚持集中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家电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 截至日前,我县家电下乡,还未接到一起劣质家电投诉。
(编辑:谭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