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09-02-10 13:59  文章来源:溆浦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网络运行正常,工作开展顺利,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1、补贴的对象、产品及时间:凡具有我县农村户口的人员都是家电下乡补贴的对象;补贴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热水器、摩托车,每户每类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台,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为四年,即20091月至201212月。

2、销售网点备案:2009年初开始,县商务局按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全县城、乡家电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按照《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全县共批准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43个。被纳入备案管理的销售网点,就是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销售终端,承担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全县农民在这些网点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就可以享受13%的财政补贴。

3、资金补贴:农民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及时持购买产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识别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乡镇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发票载时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县级财政部门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供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帐户。

二、建议

1、尽快成立“溆浦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使中央的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企业的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

 

 

               溆浦县商务局

                            二○○九年二月十日

(编辑:谭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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